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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尼黑大学Ansgar Ohly教授来访讲学

时间:2018-04-01 浏览量:


  3月23日上午,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教授、牛津大学客座教授、德国著名学术期刊GRUR联合主编Ansgar Ohly教授来访法学院,与法学院副院长聂资鲁教授就知识产权法学科发展、法学人才培养和师生国际学术交流展开深入研讨,法学院院长助理湛建云、教师代表喻玲、罗静、李婧嵘、周子实老师,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黎楚文、李丹、李大雷等参加交流座谈。




  3月23日上午 Ansgar Ohly教授为学院师生做了 “中德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新发展”专题讲座,讲座由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喻玲副教授主持。

  Ohly教授从立法目的和结构、消费者保护、竞争者保护三方面对德国和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了系统深入比较。



  在立法目的和结构部分着重分析了一般条款的构成要件和认定标准,特别对公共利益是否能独立保护结合案例展开分析。第二部分结合最新案例“Hard Rock”案、“Mogelpackung”案和“Influencer-Werbung”案介绍了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三个消费者利益保护条款:引人误解的商业行为、不作为的误导和攻击性行为。第三部分重点分析了混淆行为、互联网条款和商业秘密保护。Ohly教授以新近“Pippi Langstrumpf Kostüm”案和“Bodendübel”案为例,分析了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混淆规制与著作权法和专利法保护之间的关系,特别探讨了保护期届满后专利技术能否获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问题。对于中国法新增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条款,教授以德国法为视角从“AdBlock”案和网络游戏“World of Warcraft”案,介绍德国法如何以一般性的“阻碍竞争对手”条款(第4条第4项)应对互联网环境下的新情况。最后教授还指出了德国商业秘密保护改革的新进展和未来的发展方向。



  讲座结束后,现场师生积极踊跃地参与到讲座的互动环节中,并就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混淆规制与商标法保护的关系、商标抢注行为、职工离职侵害原公司商业秘密的认定和责任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动态系统理论在知识产权法中的运用等方面进行提问, Ohly教授对提问进行了一一解答,并与在场听众展开深入探讨。讲座结束前,喻玲老师对讲座的内容做出概括总结,并再次与同学们一同向Ohly教授致以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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